欢迎访问"贵州路桥集团"官方网站 2025年10月07日
鲁班奖、詹天佑奖、李春奖奖杯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G247线通渭至秦安段TJ4合同段何坪隧道进口端及临建工程施工(隧道1队)劳务合作 询比采购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 : 

一、询比采购条件

由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G247线通渭至秦安段TJ4合同段何坪隧道进口及临建工程,已具备施工劳务合作询比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劳务合作,向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库《合格劳务合作单位名单》内的劳务合作单位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项目起讫桩号为K51+400~K75+414.837(含新阳互通),主线路线全长24.015km,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 80km/h,路基宽度分别为12米、 25.5 米、36米;何坪隧道处于设计标准路基宽度25.5米里程范围,何坪隧道左幅长度2446.8米、右幅长度2473.5米。本次拟询比采购何坪隧道进口端左右洞长度分别为1223米、1326米,洞身挖方23.7万m3、初期支护工程1.41万m3、二次衬砌工程4.14万m3;隧道进口端范围临建工程挖方约0.86万m3、填方约0.54万m3、混凝土工程约0.27万m3。

2.询价范围:何坪隧道进口端及临建工程施工(隧道1队)。其中,临建工程包含何坪隧道范围内型钢加工房、湿喷站、施工便道、洞口值班室、空压机房、五金库房、油库等。

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5个月。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施工劳务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2.响应人应进入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最新的劳务库《合格劳务合作单位名单》内,注册入库的劳务作业专业与施工劳务合作询比采购工程相适应。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劳务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次询比采购中同一工程的响应,否则响应均无效。

4.在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作单位黑名单》上的劳务单位,不得报名和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5.在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承接且纳入统计的在建工程施工任务量,超过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公示的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对应的在建工程施工任务量承接限制(以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合作管理办法(2025 版)》规定为准)的劳务单位,不得报名和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6.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询比采购响应。

四、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询比采购响应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5日至 2025 年 10 月 7 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6号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8楼815号现场报名和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报名和获取询比采购文件人员,必须是劳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报名和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彩色复印件一套(A4幅面,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1日 14 时 00 分,响应人须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各壹份(分别胶装)密封后递交至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6号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8楼815号。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询比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gzglql.com)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采购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6号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851-86276004。

邮政编码:550018。

八、异议与投诉 

1.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询比采购活动违反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合作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询比采购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询比采购中选结果公示期(3天)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询比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询比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2.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询比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3天期限内。询比采购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询比采购程序。 

(1)对询比采购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响应文件评审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选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选候选人排序、名称、报价,中选候选人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响应的响应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询比采购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对询比采购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询比采购响应截止时间2天前向询比采购人提出异议,否则询比采购人不予受理;对询比采购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在询比采购响应截止时间1天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询比采购人: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6号8楼815号

联系人:章先生

电  话:15286022223

2025年 10  月 5 日